三穗原工信局长受贿30余万元被判刑!
2016年9月20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就三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三穗县工信局原局长姚某某受贿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姚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
据介绍,姚某某原系三穗县工业园区办公室主任、三穗县工业信息化局局长、三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2011 年至2014年其负责办理三穗县工业园区企业国家标准厂房建设补助资金、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和中小企业项目发展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期间,姚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企业获得各种民生资金专项补贴,并非法收受企业老板财物共计33万余元。这起案件由三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姚某某不服判决上诉,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作出如上判决。
最新信息:黔东南纪检监察网站发布“铸廉行动”第70号通告:黄平县翁坪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龙宇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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