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6-10-10 15:23

开路过坟山引发纠纷 徒步调解化解矛盾



(封面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日前,从江县司法局往洞司法所成功为当地村民化解了一起因开路过坟地引发的纠纷。
  据了解,今年8月,外地的蒋老板到从江县往洞镇朝利村做木材生意,蒋老板和村民商量好规划路线,开通山路既方便群众又方便运输木材。在挖路至“井转”坡(地名)的时候没有按之前和村民规定好的路线开路,擅自改变路线挖到了该村吴某等人家的坟地,由此引发了纠纷。
  根据民族习俗,村民们最忌讳坟山被开挖,这严重影响到死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要求蒋某承担侵权赔偿损失。蒋老板认识到擅自改变路线自己有错在先,但是村民要求赔偿费用过高,自己只能适当赔偿一些费用,双发就此僵持不下。后经村民委多次召集双方调解,但终因双方分歧大,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为防止双方矛盾的再次升级,往洞镇成立调解小组,由司法所带队到事发现场实地进行勘察,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步行近两个小时后到达现场,并在现场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现场,往洞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为双方讲解国家法律知识,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有关的法律知识、民族习俗讲解清楚,提出了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至此,这起因坟地侵权引起的纠纷,最终划上了圆满句号。(吴东海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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