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6-10-18 15:14

天柱县:反目俩兄弟 检察复亲情



      “感谢检察官一心为民,为我们老百姓化解矛盾纠纷……”这是吴某富的儿子吴某玉对办案检察官说的一段话。
      近日,天柱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亲兄弟因闹家庭纠纷引发的的刑事案件,办案人员积极调解双方矛盾,达成刑事和解,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吴某富与被害人吴某兴是一对亲兄弟,2016年9月30日,因建房占地等家庭琐事反目发生打斗,吴某兴持钉耙将吴某富打伤,吴某富一怒之下,持柴刀在吴某兴的小卖部里打砸,将卷砸门、冰箱等物品砸毁,损失约8000余元。
      办案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属于亲属间发生的的刑事案件,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如作出逮捕决定,不仅矛盾不能得到化解,反而可能加剧兄弟之间的仇恨,影响家庭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办案检察官到抱塘村走访左邻右舍群众,了解当事人的性格、生活习惯、日常作风等情况,找到双方当事人“结怨”系一块占地建房,对于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有较为充分的把握。随后,办案人员找到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训诫,对被害人吴某兴及家属进行耐心劝解和疏导,在办案人员一方面宣传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说理规劝,最终双方放弃积怨,达成和解,由吴某富的儿子恢复吴某兴受损的电器、卷砸门等物品。
      最终,办案人员通过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双方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最终达成和解,既化解了家庭矛盾,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蒋坤 来源:黔东南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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