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6-10-21 10:30

恋爱不成怀恨在心 一言不合放火烧屋领刑罚



      近日,施秉法院审理了一起放火案,周某因与他人恋爱不成,怀恨在心,两次放火烧毁他人房屋,因犯放火罪,被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013年,周某与张某通过QQ网络认识,因想与张某交往,但始终遭到拒绝而怀恨在心,为逼迫张某与其交往;在恐吓无果的情况下,于2015年8月初,持汽油来到张某家,将汽车泼洒在张某家房屋后的板壁上并点燃,后村民将火扑灭。周某在放火过程中因部分汽油泼洒在其自己双脚上导致双脚被烧伤。2016年2月,周某再次来到张某家,乘无人之机,于当晚11时左右,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在张某家房屋前的大门上并点燃,还在大门处堆放柴草进行助燃,后村民将火扑灭,致使张某家的大门、屋顶等处被烧毁。经鉴定,被烧房屋修复价值为31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周某为逼迫张某与其交往,故意放火烧毁张某家房屋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应予惩处。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张某的损失,并取得张某家人的谅解,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作出上述判决。(马浩菱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我们只是转述网友(微友)的观点不代表论坛立场,如有不同意的观点我们也将为你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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