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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弥补施秉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巡逻特勤队员16名,现将具体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招考对象和条件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施秉县常住户口(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招聘男性8名,女性8人。
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坚持原则,作风 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协警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双眼裸 视力4.8以上,无残疾,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即1999年9月14日至1987年9月14 日期间出生的)。 3、退伍军人、熟悉微机操作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 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 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其他不适宜在辅警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报名、资格审查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施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1)报名时须递交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违法犯罪前科证明原件一份,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2)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在试用上岗 前需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证件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给予报名并将统一组织考核;对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登记。
考试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09时整。 笔试地点:施秉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面试 参考人员根据体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施秉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笔试结束后。面试地点:施秉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体能考核 体能考核的科目为三项: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评分按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进行,三项科目考核评分的平均分即为体能考核的成绩,体能成绩占总成绩 30%。体能考核时间、地点待定。
体检和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综合排名,取前16名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民应征入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16名以后的参考人员中依次递补。有特长的身高和年龄适当放宽。
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16名拟聘用对象并试用上岗,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每月2100元(含五险的个人部分),并按有关政策统一交纳社会保险。 3、工作实行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 4、聘用后,公安局统一食宿。
咨询及联系电话:
姜 娜:13628554266 杨光洁:15121448859
(来源:施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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