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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凯里洗马河上演恶犬追捕9岁小孩的惊险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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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1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8日上午8点40左右,市民谢阿姨送孙子去上兴趣班,路过凯里洗马河广场时,走在前面的孙子突然跑了回来,原来他正被一只白色的狗追赶,见此状况的路人赶紧报警,接到警情后,西门中队的特巡警也赶到了现场。
“因为快迟到了,我就跟奶奶说我先走,然后准备一路跑到上课的地方,经过洗马河广场的时候,一只大狗就跑上来一直追着我,我很害怕,就使劲跑,然后不停的喊奶奶,一不小心就摔倒了,这时候奶奶赶过来,把狗吼走了。”说起当时的情景,谢阿姨9岁的孙子仍心有余悸。
“那狗狗咬到你了吗?”看着孩子膝盖上的两处伤,记者问道,孩子摇摇头说:“没有,它一直追我,我就害怕摔倒了,膝盖是摔倒的。”

看到孙子惊魂未定,谢阿姨很是伤心,她说:“孙子从小都跟我一起生活,我真的希望他健健康康的成长,刚刚听到他在广场上的叫喊,我心都碎了,我打算下午带他去防疫站看看,那样我才放心。”

如今,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谢阿姨认为,养狗可以,但是一定要文明养狗,特别是出门的时候一定要拴好,以免伤害其他人。

西门中队特巡警祝警官告诉记者,他们来到现场的时候,那条狗已经不见了踪影,通过走访和与孩子交流,没有发生像网络上说的,孩子被恶犬咬伤的情况,但是他们也在一直搜寻这只狗,同时,对于辖区内的流浪狗也在进行排查和清理工作,杜绝恶犬伤人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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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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