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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躲避违停抓拍 遮挡号牌 凯里开发区这些驾驶员12分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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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停又担心被电子警察抓拍,近期,凯里开发区个别驾驶员自作聪明地打起了和电子警察玩“躲猫猫”的主意。违停后用纸遮挡自己车辆的号牌,以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但没想到其遮挡号牌的全过程被电子警察抓拍的一清二楚。

案例一:2019年10月13日 20:15:25 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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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2019年10月28日 11:52:00 鸭塘月塘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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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2019年10月28日 11:52:00 鸭塘月塘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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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来一起回顾一下
往年凯里开发区的涉牌的经典案例

案例一:
2017年7月4日早上8点45分左右,凯里经济开发区交警在巡逻时发现,翁义菜场路段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前牌照被毛巾遮挡,结果,自然逃不过交警的严厉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经查,杨某本想在该路段停车卖西瓜,用毛巾遮挡号牌是想躲避翁义菜场路段违停自动抓拍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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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时条例》第13条第1款之规定。
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警方而言,如果这些车辆肇事逃逸,将会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多困难,而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对于故意遮挡号牌的驾驶员的处罚也非常严厉,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就要暂扣,驾驶人需要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如果驾驶人持有的是B1或B2等驾驶证的话,车管所还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也就是驾驶证降级,真正是“得不偿失”!
开发区交警大队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逃避法律打击的违法驾驶人,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旨在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2:  

   2017年3月30日下午15时12分许,凯里经济开发区交警在下司镇新桥西例行查车时发现,开往下司高速方向有一辆红色小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交警立刻按规定对其进行拦截检查。当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时,驾驶员立即掉头往开发区方向加速溜走。大队交警意识到该车或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于是一边追赶,并联系大队沿线巡逻组对该车辆进行设卡拦截,在拦截过程中,该车遇到前车缓行的时候会开入对向车道逆向而行,前方路口红灯时会闯红灯。接到拦截指令的高铁组执勤人员立即出动在高铁涵洞下进行拦截,该车不仅不理会交警的指令,竟又开入对向车道逆向而行进入高铁南站!15时21分许,大队终于在高铁桥下成功拦下将该车逼停。拦下后,交警发现该车上竟然还有两人,其中一名还是怀有身孕的妇女!

经核实,该司机是贵阳清镇人,当日是接大嫂和大哥回贵阳,因为自己驾照快记满分,怀孕了的大嫂又急着回贵阳,想着上高速前把车牌摘下来,便于飞驰却不会被抓拍。本以为路上肯定没有交警查车,没想到还没上高速就碰上了交警查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某因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以罚款1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以100元罚款、机动车逆行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杨某后来被行政拘留(拘留10日)。

开发区交警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机动车不悬挂号牌、遮挡号牌处潜在的危险和危害巨大,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驾驶人,往往因逃避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而沾沾自喜,自以为得计占了大便宜,其实却埋下了严重安全隐患,于己危险、于人有害、于社会不利,遗患无穷。请各位驾驶员安分守法,切莫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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