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榕江一案件当事人因逾期举证,妨碍诉讼被罚1000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14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4月10日,榕江县法院依法对当事人刘某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证据,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作出首份罚款决定书。

微信图片_20200414141828.jpg

2020年2月25日,榕江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某某在举证期限内直至庭审中,一直未提交其自认为不是关键证据的李某某写的一份老借条,直到该案即将宣判时才向法庭提交。虽刘某某说明了逾期举证的理由,该份证据经质证后被依法采纳,但刘某某故意逾期提交证据的行为,严重妨害本案诉讼程序,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影响裁判效率,为此,榕江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刘某某罚款1000元。刘某某当庭表示对该决定无异议,并于当日缴纳了罚款。

    在此,法官再次提示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中务必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或至少在开庭审理前提交证据,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证据,妨害案件诉讼,影响审判效率的,法庭可依法对当事人作出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杨先富、邱春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11920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