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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买房必看!天柱住宅维修金交存标准有调整,今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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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事关买房子速看从2021年1月1日起天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按照新的标准交存
具体内容请看↓↓↓


天柱县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0〕136号)精神,现将本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事宜公告如下:一、&#8194;住宅专项维修交存的建筑安装工程测算成本价本县原交存住按照《黔东南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据本县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合宅专项维修资金平均水平,为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新老标准的平稳过渡,确定本县住宅专项维修交存的建筑安装工程测算成本价为:1560元/平方米。(备注:本建筑安装工程测算成本价仅作为本县计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金额使用)。二、本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未配备共用电梯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配套建筑、地下空间(简称:步梯房):1560元/平方米×5%=78元/平方米(二)配备共用电梯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简称:电梯房)1560元/平方米×6%=93.6元/平方米(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1560元/平方米×8%=124.8元/平方米三、其他相关事宜(一)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原交存标准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2021年1月1日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征收补偿协议的,以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面积按照本公告标准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按照《黔东南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不动产登记的房屋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征收补偿协议约定面积不一致的不再多退少补,存入购房人或者被征收人该套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事宜咨询电话0855-752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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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 &#8194;&#8194;&#8194;&#8194;&#8194;&#8194;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8194;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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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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