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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男子“色胆包天”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与多名女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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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过不了的“关”,在古代尚可一夫多妻,但在当今法制社会,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我们国家的一夫一妻制度,可不能效仿古代社会的做法。近日,三穗法院就当庭宣判了一起重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件,被告人周某某因犯重婚罪、伪造国家机关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其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周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微信图片_20210906105339.jpg 据了解,被告人周某某原系贵州省岑巩县人,于2014年6月19日与欧某某登记结婚,后因工作来到三穗县。2017年以来,周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离异单身为由,骗取女子刘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2020年7月与刘某某生育有一子一女。2020年年初周某某以同样理由骗取女子吴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于2021年2月与吴某某生育一女。周某某在与吴某某同居生活期间,为了让吴某某相信其已与妻子欧某某离婚的事实,于2020年3月伪造了凯里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凯里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以此证明其与妻子某某已经离婚的事实。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同时,为骗取同居女子的信任,伪造人民法院判决书与执行通知书,其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并依法对其实行数罪并罚。鉴于其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劝告:婚姻是神圣的,与另一半携手走入婚姻殿堂便意味者此后要相互扶持、共度一生。重婚这种既为道德谴责也为法律所不容的荒唐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三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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