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连日来,全州公安交警联合辖区运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双方建立打击非法营运全天候的查处机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凯里大队姓名:潘*熊 车牌号:贵HF80663 查获时间:2022年10月14日 查获地点:虎炉线9公里800米 (小地名: 万潮镇万潮搅拌站) 涉嫌非法营运,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姓名:杨* 车牌号:贵HHG058 查获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查获地点:虎炉线6公里100米 (小地名: 万潮镇万潮村村委会门口) 涉嫌非法营运,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台江大队 姓名:吴某文 车牌号:贵HZ***6 查获地点:台江县苗疆大道 查获时间:2022年10月3日 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姓名:王某友 车牌号:贵H5***7 查获地点:台江县上桃村 查获时间:2022年10月3日 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姓名:杨某先 车牌号:贵HQ***3 查获地点:台江县万亩草场岔路口 查获时间:2022年10月4日 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姓名:周某和 车牌号:贵HR***5 查获地点:台江县打革坝 查获时间:2022年10月4日 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高速一大队姓名:万* 车牌号:贵H****2 查获时间:2022年9月30日
查获地点:沪昆高速凯里东收费站 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高速二大队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4日违法地点:余册高速黄平南收费站 违法车辆:贵HK**** 违法驾驶人:姜大友
高速五大队
姓名:吴某 车牌号:浙C***1 查获地点:锦屏收费站 查获时间:2022年10月17日 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一何为非法营运?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营运证件(企业应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应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应持相应《从业资格证》)而实施道路旅客运输行为,也就是平时人们所说的“黑车”。
二非法营运七大危害1、人身安全无保障。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完全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未经从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素质。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人身安全无保障。2、合法权益无保障。因“黑车”未办理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驾驶员为逃避交通执法人员稽查,精神高度紧张,加之在驾车过程中随时拨打、接听电话进行“约客”,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害。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难以得到经济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3、影响城市形象。不少非法营运车辆为了能拉到客人,往往在车站、医院、酒店、广场、学校、公交停靠站点等地随意占道停放、结伙成堆、强拉强载、宰客卖客、揽客甩客,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4、扰乱道路交通秩序。非法营运车辆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特别是“黑车”频频违法。为降低营运成本,经常超速行驶、超座搭乘、随意占道停放、随意掉头、闯红灯、争道抢行,严重扰乱交通运输秩序。5、影响行业安全稳定。非法营运车辆扰乱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非法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冲击,是行业稳定的重大隐患。6、极易引发社会问题。因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拉客”“买客”“卖客”,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甚至受黑恶势力操纵,排挤其他客运车辆及逃避检查,经常与乘客发生冲突,甚至是暴力抗法。7、极易带来疫情传播风险。合法客运经营者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了疫情防控措施,而非法营运者“见客就拉”,未采取任何疫情防控措施,存在很大疫情传播风险和安全隐患,给乘客及其家人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黔东南州各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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