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刹车根本来不及避让 “鬼探头”就像马路上的不定时炸弹 随时可能被引爆

11月5日17时05分许,剑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江北岸思源社区发生一起小孩被撞的事故,有人受伤,请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路中间,车辆未受过严重损坏,在车辆前方停放着一辆自行车,旁边躺着一个小孩。
民警询问黑色越野车驾驶员陈某得知,事故发生时,他正沿江北岸由彩虹桥往思源社区方向行驶,17时04分许,行驶至幸福里路口加200米处时,与突然骑车蹿出的小孩杨某发生碰撞,庆幸的是轿车当时速度不快,小孩及时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
 
随后民警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视频,证实了黑色越野车驾驶员陈某的陈诉,还原了事故的整个过程。
小孩骑车从另外一条路冲出来 被小车撞飞 最终酿成事故 这就是典型的“鬼探头” ▼▼▼ 辞典
鬼
探
头 “鬼探头”通常指的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候,从路边突然蹿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往往造成车伤人亡的惨剧。因为事发突然,令人猝不及防,被称作“鬼探头”。
这个世界对于孩子来说
就是一个大型的游乐场 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存在 可作为孩子的家长、长辈 怎么能放任孩子在危险区域玩耍呢? 如果有监护人及时制止提醒也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家长须知请把孩子安全牢牢握在手中


未满12周岁小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为什么法规中要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呢? 
因为从科学角度讲,年满12周岁的孩子在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的行驶状况。现在的孩子身体发育得快,长得也高,学骑车学得也快,但并不是说会骑车就可以上道路了,因为他在道路规则上不一定完全明白。现在12周岁以下孩子骑车发生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造成人身损害,对孩子和家庭都是巨大打击。
所以,请家长负起监护责任,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不在车边玩耍
车辆存在许多盲区,如车尾,幼儿、小学生个子小,蹲在车尾,即使车辆装有障碍物警报提醒,也可能因感应不到孩子的存在而发生事故。 家长应向孩子说明车辆盲区的所在,避免让孩子独自在路边、车辆周边玩耍、逗留,培养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公共车内不嬉闹
公交车、地铁、brt都是是我们出行是经常选择的交通工具。如若在车内嬉闹,极易在车辆急刹时摔倒。 家长应讲解相关法律及安全出行方法,避免孩子在乘车时遭遇伤害。 


文明行走,安全过街
家长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榜样,过街时走斑马线、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切勿突然、随意横穿。 
同时,每一位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应该 知法守法,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不让小隐患酿成大悲剧 作为机动车驾驶员 在驾车时更应该高度警惕 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驾驶员须知学会防御性驾驶
避免“鬼探头”车辆在行驶中,驾驶人的视线有时候会被两侧建筑物、绿化带、其他车辆(包含停放的和正在行驶的)等遮挡产生盲区,若此时有行人、非机动车或其他车辆突然横穿盲区,往往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 在路过窄路、路口、公交站等路段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 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 ▶ 与其他车辆保持恰当距离; ▶ 礼让行人。 留意致命盲区所谓车辆盲区,就是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座位时,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因此,驾驶员应该全面了解车辆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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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弯时注意A柱!
右转弯时注意B柱!车辆启动前绕车一周!
在行车通过城中村、住宅小区、学校附近、地下停车场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地方,请提前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并短鸣喇叭提示行人注意避让。事故发生之前
没有人能提前预告 只有让交通意识扎根于心 才能减少、避免悲剧的发生 来源: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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