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剑河县发现2名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尹某某、李某某)。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社会面传播风险,现紧急寻找有以下轨迹的人员: (1)12月3日13时06分尹某某、李某某两人(戴口罩)进入革东镇风雨桥对面锦江宾馆。
(2)12月3日13时12分尹某某(抽烟未戴口罩)出宾馆往一号桥方向行走。
(3)12月3日13时15分尹某某进入一号桥肉市场内(戴口罩)。
(4)12月3日13时22分尹某某到一号桥农贸市场路口进财百货店买烟(戴口罩),后步行到利民小吃店吃饭,付款时间13时57分。
(5)12月3日13时59分尹某某(未戴口罩)由肉市场出来,经过一号桥人行道。
(6)12月3日13时59分尹某某(戴口罩)通过一号人行道后,在16号区公厕报刊亭旁购买糍粑后14时01分返回宾馆后未外出。
(7)12月3日18时04分李某某(戴口罩)从锦江宾馆出来,到锦江宾馆旁的遵义虾子羊肉馆买粉(打包),18时09分李某某(戴口罩)从遵义虾子羊肉馆打包粉返回宾馆后未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段有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就近村(社区)报备或向剑河县社防组报备,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核酸检测点开展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已离开我县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对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报备电话: 县联防联控机制社会防控组: 0855-5220038 县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0855-5226003
剑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4日
信息来自《剑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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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发布紧急寻人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12月1日,麻江县谷硐镇发现1例核酸检测混管异常人员。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社会面传播风险,现紧急寻找有以下轨迹的人员:
11月27日:上午11:30-12:00,到过谷硐镇核酸采样点附近;下午17:30-18:30,到过谷硐镇狗肉香饭店就餐;
11月28日:上午7:30-8:30,到过谷硐镇幼儿园门口、谷硐中学门口;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10:00-12:00,到过谷硐镇核酸采样点附近;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9:00-10:00,到过红太阳附近早餐店。
请在上述时间段有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就近村(社区)报备或向麻江县社防组报备,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核酸检测点开展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已离开我县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请近期到过谷硐镇的人员,积极主动到所在辖区核酸检测点开展“三天三检”,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对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麻江县社防组联系电话:0855-2825110)
麻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3日
信息来自麻江县人民政府网
■相关阅读 锦屏县关于紧急寻人的通告
广大群众: 12月3日,锦屏县发现1名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社会面传播风险,现紧急寻找有以下轨迹的人员:
12月2日18:00—19:25 乘坐三穗至锦屏客车(车牌号:贵H26380)的同乘人员 12月2日19:25—19:45 到过锦屏县客运南站的人员 12月2日19:45—19:55 到过锦屏县客运南站至红宝石至八角楼核酸检测点路段的人员 12月2日19:55—20:03 到过八角楼核酸检测点的人员 12月2日20:14—20:16 到过小江桥的人员 12月2日20:21—20:24 到过小江风雨桥下江滨路段的人员 12月2日20:27—20:36 到过清江大桥下的人员 12月2日20:32—20:34 到过新农贸市场一楼外侧的人员 12月2日20:38—20:40 到过清江大桥上的人员 12月2日20:43—20:51 到过清江大厦2栋的人员 12月2日20:50—20:55 乘坐清江大厦2栋1单元靠里面电梯的人员
请在上述时间段有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就近村(社区)报备或向锦屏县社防组报备,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核酸检测点开展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已离开我县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对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报备电话: 县联防联控机制社会防控组:0855-7288552 县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0855-7288006 三江镇:0855-7221531 锦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3日 来源:锦屏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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