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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剑河县开出首张违法使用“生鲜灯”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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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7日,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第7天。12月1日,剑河县同步实施“生鲜灯禁令”。那么,在各个农贸市场、商场里“生鲜灯”使用问题是否改善了呢?









12月7日,剑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贸市场及超市的“生鲜灯”更换情况进行检查,对一家未更换“生鲜灯”经营户责令现场改正并处以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开出了首张违法使用“生鲜灯”罚单。

本月起,全面落实新规,将进入“生鲜灯”重点整治阶段,剑河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少数经多次劝导仍然漠视新规的经营户,依法落实惩戒措施。执法过程中,剑河县市场监管局将充分考虑销售者、消费者利益诉求,加强过渡期宣传和自查,积极引导经营者主动更换照明设施,以“人性化”措施提升监管“温度”。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剑河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商家及时整改提升,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商家认真执行,共同护航食品安全。








(来源: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村BA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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