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一女子不堪丈夫骚扰和家暴威胁,向人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本帖最后由 论坛新闻发布 于 2019-12-29 14:21 编辑女子分居不堪骚扰和家暴威胁求助黄平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发布了该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女主阿玲(化名)因不堪丈夫骚扰和家暴威胁,向人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经法官依法审查后,及时裁定,禁止其丈夫向阿玲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阿玲,违反禁令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阿玲经人介绍与丈夫阿伟(化名)认识一月后结婚,生有一女,婚后因性格不合长期分居,丈夫阿伟长期外出务工,夫妻感情不睦。今年阿玲提出离婚,阿伟坚决不同意,后双方分居两处。分居期间其夫阿伟经常半夜到阿玲住处骚扰、谩骂,甚至拿着棍棒到阿玲住处敲门威胁阿玲。阿玲报警后,警察出警后阿伟方才离开。阿玲不堪其夫骚扰和威胁,于今年12月向黄平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相关视频、出警记录等证据材料。黄平县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法官立即对申请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经审核认为,阿玲受到丈夫阿伟骚扰和家暴的现实威胁属实,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法院随即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阿伟对阿玲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阿伟骚扰、跟踪、接触阿玲及其近亲属。如违反上诉禁令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裁定书自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同时,也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当事人所在社区居委会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目前该令正在执行之中。
(黄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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