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黄平一女子不堪丈夫骚扰和家暴威胁,向人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29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论坛新闻发布 于 2019-12-29 14:21 编辑

女子分居不堪骚扰和家暴威胁求助
黄平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微信图片_20191229133716.jpg
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发布了该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女主阿玲(化名)因不堪丈夫骚扰和家暴威胁,向人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经法官依法审查后,及时裁定,禁止其丈夫向阿玲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阿玲,违反禁令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阿玲经人介绍与丈夫阿伟(化名)认识一月后结婚,生有一女,婚后因性格不合长期分居,丈夫阿伟长期外出务工,夫妻感情不睦。今年阿玲提出离婚,阿伟坚决不同意,后双方分居两处。分居期间其夫阿伟经常半夜到阿玲住处骚扰、谩骂,甚至拿着棍棒到阿玲住处敲门威胁阿玲。阿玲报警后,警察出警后阿伟方才离开。阿玲不堪其夫骚扰和威胁,于今年12月向黄平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相关视频、出警记录等证据材料。黄平县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法官立即对申请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经审核认为,阿玲受到丈夫阿伟骚扰和家暴的现实威胁属实,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法院随即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阿伟对阿玲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阿伟骚扰、跟踪、接触阿玲及其近亲属。如违反上诉禁令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裁定书自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同时,也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当事人所在社区居委会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目前该令正在执行之中。

微信图片_20191229133719.jpg

(黄平县人民法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11920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