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0-9-25 23:03

@凯里人:注意了!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归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百七十四条。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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