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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凯里人:注意了!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归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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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5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百七十四条。
小区内道路、绿地等,
属于业主共有。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微信图片_20200925223608.jpg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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