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一地发布通告:清理整治县城区“僵尸车”
关于清理整治县城区“僵尸车”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规范辖区停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丙梅街道,对县城区内“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从江县城区域内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停车位、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辆(含电动车)。
二、处置方式一是自行清理。属于整治对象及范围内的车主、驾驶人或管理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7日之内将相关车辆自行清理。二是强制拖移。对逾期仍未自行移走的“僵尸车”,经依法固定相关证据后,由县综合执法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丙梅街道,依法实施拖移,集中停放至指定地点(报废厂),拖移、停放所产生费用由车主自负。
三、处置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符合“僵尸车”特征的车辆进行集中拖移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
四、处置结果一是对拖移至停车场集中停放的“僵尸车”,属于拼装、报废车的将依程序进行报废处理;二是对涉嫌走私、盗抢,脏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对无法查明车辆所有人或无人前来处理的,依法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僵尸车”集中清理专项行动,为我县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从江县丙梅街道办事处2022年11月8日
来源:掌上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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