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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黔东南一地发布通告:清理整治县城区“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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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清理整治县城区“僵尸车”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规范辖区停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丙梅街道,对县城区内“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从江县城区域内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停车位、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辆(含电动车)。


二、处置方式

一是自行清理。属于整治对象及范围内的车主、驾驶人或管理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7日之内将相关车辆自行清理。

二是强制拖移。对逾期仍未自行移走的“僵尸车”,经依法固定相关证据后,由县综合执法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丙梅街道,依法实施拖移,集中停放至指定地点(报废厂),拖移、停放所产生费用由车主自负。


三、处置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符合“僵尸车”特征的车辆进行集中拖移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


四、处置结果

一是对拖移至停车场集中停放的“僵尸车”,属于拼装、报废车的将依程序进行报废处理;二是对涉嫌走私、盗抢,脏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对无法查明车辆所有人或无人前来处理的,依法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僵尸车”集中清理专项行动,为我县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从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从江县丙梅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8日

来源:掌上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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