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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凯里的警察蜀黍告诉你: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有一些真的不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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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小伙伴们是不是特开心呀!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各式各样的压岁钱红包,还可以放炮仗,是不是想想都觉着美啊!但是,喜欢放鞭炮的小伙伴们可要注意了,像以往一样今年燃放也是有讲究的,那2017年的烟花爆竹应该怎么放呢?接下来,就让凯里市公安局的警察蜀黍来告诉大家吧!

何为烟花爆竹: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和礼花弹等。

禁燃区域:凯里城区东至二龙赵家村加油站、西至凯麻高速西出口、北至火车站涵洞口、南至凯麻高速公路北侧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禁燃时间: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时间均为禁燃时间。

以下地点全年全天候禁燃:(一)万寿宫、李家祠堂等文物保护单位;(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三)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及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山林、绿地等重点防火区;(六)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七)影院、超市等人群密集区;(八)居民住宅楼道内等。

以上就是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的地方喔,大家千万看仔细可别违反了,一定要合法合规并安全的燃放!那么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条例又有哪些呢?违反的代价成本又是怎样的呢?小伙伴们也一起学习一下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罚款或拘留处罚。

虽然自己做到了遵纪守法,但警察蜀黍们也希望和鼓励大家能积极参与到宣传监督和维护平安稳定工作当中来喔!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安监局:806680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12315;市城管行政执法局:8062939。

对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凡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对违法人员实施治安或刑事处罚的,由市公安局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经举报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予以治安罚款处罚的,视情奖励举报人100至500元。

(二)经举报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予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视情奖励举报人1000至3000元。
(陈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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