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惩戒的范围如下: 1.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列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2.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现将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蒋旭,男,1994年2月18日生,苗族,住雷山县西江镇羊排村十二组,身份证号52263419940218211X。 案情简介:雷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该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蒋旭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蒋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由蒋旭缴纳罚金2000元的义务。 李德富,男,1986年3月16日生,苗族,住雷山县西江镇西江村平寨三组,身份证号522634198603162137。 案情简介:雷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侯天博与李德富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德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由李德富向侯天博偿还17000元的义务。 任丽萍,女,1954年9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0104195409076061。 案情简介:锦屏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锦屏县国土资源局与贵州省锦屏县锦达美联药业有限公司(机构代码:697543565)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贵州省锦屏县锦达美联药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土地租金、滞纳金、违约金共计95731.00元的义务,任丽萍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亦不履行义务。 杨文林,男,1953年5月10日出生,侗族,住锦屏县大同乡八河村兴盛组,身份证号码:522628195305101415。 案情简介:锦屏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锦屏县大同乡八河村兴盛组与杨文林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文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林地补偿款30231.57元的义务。 吴生保,男,1962年4月21日出生,侗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址从江县丙妹镇丙梅三村一组1号。身份证号码:52263319620421001X。 案情简介:从江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欧海芬与吴生保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生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欧海芬在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共有房产价值一半即131107元,以及承担在同居生活期间以原告名义贷款的本金及利息的一半即138683.75元,两项共计269790.75元等执行款的义务。 该院在执行何贵秋与吴生保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生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何贵秋租机费9395.98元、诉讼费934元、财产保全费696元,等执行款的义务。 吴昌泽,男,1968年7月24日出生,侗族,本科文化,从江县城关一小教师,住址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江东南路74号附3号,现住贵州省从江县北上商贸楼3单元402室。身份证号码:522633196807242010。 案情简介:从江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陈紫云与吴昌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昌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陈紫云借款86000元、案件受理费988元等执行款的义务。 该院在执行季林根与赖平兰、吴达斌、吴昌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昌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季林根购房款205000元等执行款的义务。 该院在执行季林根与吴昌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昌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季林根借款本金70000元、利息34533.33元等执行款的义务。 该院在执行李新德与吴昌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昌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李新德借款本金124520元、利息7471.20元、案件受理费1470元等执行款的义务。 该院在执行张国胜与吴昌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昌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张国胜债务款76220元等执行款的义务。 田井华,男,1984年5月19日生,苗族,贵州省施秉县人,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号码:522623198405190015,住施秉县城关镇澜泊湾7栋1单元5楼3号。 案情简介:施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刘洋与田井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田井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支付原告刘洋门面租金人民币23905元及水电费人民币590元的执行款义务。 莫诗平,男,1978年8月7日生,汉族,贵州省施秉县人,身份证号码:522623197808071219,住施秉县白垛乡石家湾村袁家营组。 案情简介:施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雷军与莫诗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莫诗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支付原告雷军11750元及利息等执行款的义务。 欧阳广友,男,1966年6月8日生,侗族,住贵州省天柱县凤城镇兴业街61号。身份证号码:522627196606080011 案情简介:天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黄余万与欧阳广友合伙协议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欧阳广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29.95万元及利息等执行款的义务。 袁仁发,男,1963年11月2日生,侗族,住贵州省天柱县凤城镇金山路30栋12号。身份证号码:522627196311020038 案情简介:天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张明仁与袁仁发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袁仁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79.8万元及利息等执行款的义务。 杨正荣,男,1970年3月25日生,苗族,贵州省黄平县人,住旧州镇西中街62号第7栋2单元601号。身份证明:522622197003251814。 案情简介:黄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尹逊波与杨正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正荣拒不履行生效的(2014)黄民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借款395,680.00元及利息、(2014)黄民初字第22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借款100,000.00元及利息的义务。 金燕,女,1970年11月18日生,汉族,贵州省黄平县人,住新州镇四屏社区文化路7号1栋1单元402室。身份证号码:522622197011180067。 案情简介:黄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徐正华与金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燕拒不履行生效的(2015)黄民初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支付借款本息72,000.00的义务。 陈思,男,1984年3月20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凯里市人,凯里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工作人员,现住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16栋1号。身份证号码:522601198403200015。 案情简介:凯里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与陈思、程泰勇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思、程泰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话费4576.00元及利息等执行款的义务。 石世平,女,1985年1月14日出生,住贵州省榕江县平江乡加会村五组,身份证号码:522632198501142829。 案情简介:榕江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王帮福与石世平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石世平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支付15000元的义务。 廖敏,曾用名廖诗豪,男,1988年4月5日出生,住贵州省榕江县平永镇乌婆村第一组,身份证号码:522632198804052572。 案情简介:榕江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蒋天科与廖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廖敏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支付55227元的义务。 陈昌应,男,汉族,1962年4月3日出生,贵州省岑巩县人,公民身份号码:522626196204033312,住岑巩县龙田镇胡家村黄泥组。 岑巩县昌富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许可证号:0506089,地址:贵州省岑巩县龙田镇胡家村。法定代表人:陈昌应。 案情简介:岑巩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张远文与岑巩县昌富木材加工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岑巩县昌富木材加工厂(法定代表人陈昌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岑劳人仲字[2015]第23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支付申请人张远文67151元的义务。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法院)“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我们只是转述网友(微友)的观点不代表论坛立场,如有不同的观点我们也将为你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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