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贵州黔东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工作部署暨考务培训会上获悉,贵州黔东南州2017年州、县(市)、乡(镇)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450名。 据了解,贵州黔东南州2017年州、县(市)、乡(镇)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450名,其中公务员职位328名,人民警察(森林公安)和司法警察21名;选调生101名(基层党政机关90名,基层法院7名,基层检察院4名)。具体招录工作安排为3月6日至3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3月6日至3月14日资格审查和缴费。 今年的招录工作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是突出基层导向,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适当降低门槛。 5个乡镇计划的学历要求放宽到高中、中职(中专)及以上,对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予以保留,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选调生职位除外)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可进入后续环节。对贵州黎平、从江和榕江三县的6个乡镇职位将分别进行瑶族、水族和壮族语言测试,其中壮族语言测试为首次举行。放宽专业条件,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有326个计划不限专业,占县级及以下招录计划的74.09%。 二是实行“两调整两规范一简化”。“两调整”,即是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和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对“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要求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调整至2017年8月。 “两规范”,一是规范了定向招录培养在职人员不得报考范围,即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不得报考;二是规范了第二学士学位和双学位人员的报考条件。持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毕业证书所载的专业或学信网登记的辅修专业选择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 “一简化”,简化了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出示相应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杨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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