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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夕阳夫妻离婚受拦阻 法官倾情调处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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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不断发展进步,老年人离婚案件数量也在逐年上升,解决好老年人离婚问题已成为现实中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日,黎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件。

日前,黎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第五独任庭(高屯法庭)接待了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吴某,她哭哭啼啼地向法庭讲述她经常遭到老伴杨某谩骂和殴打,到法庭来是为了与杨某离婚。据了解,吴某与杨某于1976年按照农村习俗办酒同居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系事实婚姻。婚后生育有五个女儿,一个儿子,杨某早前因嫌弃吴某生育的总是女儿,没有生育儿子,而经常打骂吴某,但在吴某生育了儿子以后仍然没有改变,甚至还经常动手殴打吴某。吴某实在受不了杨某这样对待自己,遂鼓起勇气到法院来起诉跟杨某离婚。接到吴某的诉状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杨某到法庭来进行庭前调解,杨某重男轻女思想较重,称跟吴某结婚的时间不吉利,那天是观音菩萨的生日,所以吴某总是生育女儿,没有生育儿子,非常后悔当初跟吴某结婚,现在要离婚后重新找个人生活,但是子女们坚决不同意他们离婚。于是法庭工作人员联系了他们的几个子女到法庭来了解情况,到庭后几个子女还是不同意父母离婚,他们认为父母年龄都

那么大了离婚太丢人。可吴某坚持要求离婚,她说忍受了杨某这几十年的殴打和谩骂实在是受不了了,子女现在都长大成家了,她该尽的责任也尽了,现在她只想自己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但是子女的不理解和反对让她很无奈。了解情况后,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单独作子女的思想工作,跟他们讲明父母因为长期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打骂而凑合在一起生活的坏处,以及双方离婚后分开生活的好处,同时讲明老年人离婚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他们也有婚姻自主权,如果离婚后他们能安享晚年、生活幸福,那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作为子女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权。几个子女在法官的解说下,认识到自己只顾自己的感受而没有顾及父母的感受是自私的表现,最后他们真诚地跟吴某道歉,并同意她和杨某离婚。从法庭出来,杨某和吴某都表示,对法庭的处理结果很满意,如果没有法庭出面调解,子女们是不会同意离婚的,他们回去后会好好生活。子女们也表示会正常看待父母离婚的事情,不会再反对。
(龙国香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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