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男子在禁渔期内非法捕鱼获刑下狱 姐弟包庇罪犯构成包庇罪同样获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5-8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三穗县法院审结辖区内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彭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案另外两名被告人蒋某甲、蒋某乙因犯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2016年6月2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彭某某在国家法定禁渔期内,从家中携带3瓶钾氰菊酯、鱼篓、渔搂等工具至台烈镇高速公路收费站桥下的河边,将3瓶钾氰菊酯投放到河中将鱼毒死,同时电话邀约蒋某甲来到毒鱼现场玩。彭某某在捞鱼过程中被台烈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台烈派出所民警发现后随即逃跑,蒋某甲在现场被抓获。蒋某甲为包庇彭某某逃避法律制裁,联系其弟弟蒋某乙来顶罪,蒋某乙在明知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是彭某某的情况下,仍与蒋某甲相互串供并作伪证包庇彭某某。
实行禁渔期制度,保护河流渔业资源,是国家维持生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告人彭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蒋某甲、蒋某乙明知犯罪的人是彭某某,仍相互串通作假证包庇彭某某,其行为构成包庇罪。鉴于被告人彭某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蒋某甲、蒋某乙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三穗县法院依法对他们进行了从轻处罚。
(袁雪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11920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