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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糊涂!父亲邀子犯案,真是养不教父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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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5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我糊涂,我非常后悔,我不应该让我仔参与进来,应该给他树立个好榜样,希望法官能给他从轻处理······”。这一幕发生在锦屏县敦寨巡回法庭庭审中。近日,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某甲等3人盗窃罪一案在锦屏县敦寨镇公开开庭审理,经当庭质证,锦屏县人民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杨某甲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贰仟元;判处杨某甲之子被告人杨某乙单处罚金一千元;判处同案犯胡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二百元。

2016年11月13日,被告人杨某甲、被告人胡某某与杨某甲之子杨某乙路过锦屏县敦寨镇小黄山之时看到他人堆砌在该处的杉原木,心身歹意于当晚凌晨将该堆放在路边的12根杉原木盗走,并于当晚驾车前往湖南靖州将木材售卖销账各分得500元。经审查,杨某甲和胡某某商议时被告人杨某乙在场、杨某甲没有回避自己的儿子,同时在前往案发现场时杨某甲还邀约要去湖南进货的儿子杨某乙,杨某甲在盗窃木材时还让杨某乙帮忙搬运,后该案因被害人报案而案发。

父母德高、子女良教,良好教养的父母必然有德行优良的子女。为人父母,要在生活中给予子女良好的榜样。在本案中,作为父亲的杨某甲不但没有尽到指引子女健康发展的责任,反而邀约儿子与自己犯罪,后双双被判刑罚,令人唏嘘、徒生遗憾。
(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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