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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黎平县陈恩相副县长带队开展群租屋、出租屋消防安全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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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4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11月22日19时许,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恩相带队开展群租屋、出租屋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元洪副,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郑锦及德凤街道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德凤派出所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与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深入黎平县德凤街道忠诚巷夏桑安家、马家大院马其经家,神鱼井黄世烈家等13处群租屋、出租屋,重点对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易燃可燃物品是否违规堆放、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电瓶车是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针对部分群租屋、出租屋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等问题,检查组当场责令群租屋、出租屋责任人将屋内及安全出口杂物及易燃可燃物品清除,并耐心细致地劝导房主及租房户们要加强日常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随时保持畅通。同时,陈副县长等领导要求德凤派出所、德凤街道办及其社区工作人员要经常加强宣传消防教育,不断提高租借房屋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检查结束后,陈恩相副县长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相关职能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群租屋、出租屋的监管,督促房主及租客等人员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要深刻吸取北京大兴区西红门“11.18”火灾以及黎平县德凤街道“10.26”火灾等事故教训,加大对群租屋、出租屋的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家;
三是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或对火灾隐患整改久拖不改的群租屋、出租屋,只要房主是在黎平县有工作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将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抄送其所在单位,以便其所在单位一同帮忙督促整改;
四是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租屋、出租屋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通过此次检查行动,及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提高了群租屋、出租屋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为侗都黎平的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布下了“先手棋”。
(来源:黎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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