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月也”,是侗语,意为“吃乡食”。集体游乡做客,是侗乡的一种社交习俗。是一种村与村、寨与寨、族性与族性之间集体做客的社会交往活动。

月也意义DISCOVERY
它是由最初的两个村寨或几个村寨,两个族性或几个族性为了抵御外敌和集体进行农耕活动而结盟,逐步演变为以文化交流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交往活动。
是侗族村寨间开展文化交流规模最大,人数参与最多,时间最长,涉及面最广,活动内容最丰富的社交活动。这一活动主要流传在黔东南州侗族南部方言区。
从江、榕江、三江、龙胜、通道、尤以黎平县南部和从江县北部地区的侗族村寨更盛行,也最为隆重。

月也活动DISCOVERY
“月也”活动规模不定,时间一般为三至五天,也有更长的,参加的人数往往达到数百人,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人参与,男女老幼均可参加。去时,都着节日盛装,“歌队”、“芦笙队”和戏班子一同前往。
主寨以酒肉进行款待,宾主白天或演侗戏或赛芦笙,晚上对唱侗歌,共同欢度三至五日始散。
期间,老人以访友叙旧、听歌唱歌为主要活动内容;年轻人以歌会友、以歌传情、以歌寻伴为已任,小孩则以学歌为主要目的参加活动。
分别时,主寨一般要送一头牛、马或羊作礼物给客人带走,俗称“安尾巴”,留下“尾巴”好继续往来。
按照规矩,主寨来年要依样回访客寨,以示“月也”从此生根。如果某寨不愿交往,则献出一头牛或猪,两寨人士聚于两寨中途,宰而分食,称“断相思”,从此不再往来。
该项目2010年6月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历史渊源DISCOVERY
《侗族通览》记载,在原始社会时期,侗族先民在与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而形成家族与家族、部落与部落、村寨与村寨之间相互狩猎并为收获而进行祝贺活动。
从这个史实推断,唐代以前开始形成这种与自然作斗争而结盟的活动是侗族“月也”最早的形式了。
《宋史·西南溪洞诸蛮》所记“农隙时,至一二百人为曹,手相握而歌,数人吹笙于前导之。”
又明朝刘钦所著《渠阳边防考》记载“千人团哗,百人合款,纷纷籍籍不相兼统,徒以盟诅要约,终无法度相縻”。
说明侗族“月也”在宋代至明朝时期是较为盛行的一种以文化交流为主要内容的社交活动。
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原始的以相互狩猎而进行的交往活动逐步演变为以文化交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集体交往活动 。
“月也”经历了唐前在劳动和与自然斗争中的孕育期,宋时以侗族大歌为主要内容的侗族文化逐步盛行在侗乡村寨,因此“月也”逐步走向成熟。
上世纪60——70年代,侗族文化受到打击,80年代——90年代初为盛行时期,90年代后期逐渐消亡。
黎平所处之地素有“楚越极边”、“百越襟喉”之称,因地势交通不便,且历史上属于楚、越文化之交接处,所谓“入版图者存虚名”,历代中央王朝都难以实权掌控。
正是这样的地理特征和行政区位,使侗族地区有较长时期的自我文化发展空间,尤其是远离汉家的黎平、从江等南部侗族地区至今仍保存了典型而独特的侗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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