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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天柱县社保局追回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9.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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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柱县社保局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多,涉及资金量大,待遇发放管理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通过“三核实、四联动、五强化”等系列措施,积极开展追缴冒领死亡人员养老保险金专项行动,追回冒领资金9.7万余元,有效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三核实
一是核实死亡人员基本信息、具体死亡时间等;
二是核实死亡人员待遇领取信息,重点核实多领养老金时间和金额;
三是核实冒领人员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与死亡人员关系等信息。

四联动
建立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县社保根据州人社部门与卫计、公安等部门信息比对的数据,将疑似死亡人员名单层层分解至各乡(镇)、街道,由村(居)、社区干部入户进行生存认证。

五强化
一是强化社会监督。加大《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政策宣传力度,畅通监督举报途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积极性,防范和制止各种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责任。

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多数冒领人员与死亡人员系直系亲属关系,由于利益驱使、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等原因发生冒领行为。县社保局对已经核实的冒领行为,督促所在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入户递交《限期还款通知书》,并开展宣传教育,讲明冒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冒领人自觉主动退还多领的养老金。

四是强化生存认证。每年1月、7月开展两次生存工作认证工作,对没有进行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县社保局及时采取暂停发放措施。

五强化法律措施。对拒不履行还款责任的冒领行为,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缴,让冒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形成对冒领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和震慑。

截止3月29日,天柱县社保局核查疑似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信息91条,其中查实冒领信息66条,涉及资金12万余元。通过专项行动追回冒领养老金97483.22元,涉及冒领人员47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流失资金全额追回。
(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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