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贵州三穗:驾驶人超车后把电动车撞得人仰车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0-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4日,三穗交警在新陆大道+300米处发生一起小车超车后碰撞电动自行车至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轻微伤和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天中午11时50分许,接大队报警电话称在新陆国际路段发生了一起小车撞电动车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电动车自行车驾驶员受伤,请出警。大队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经现场勘察、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及双方当事人陈述:该起事故原因是因为小车驾驶员陈某在行驶过程中一直未减速,后又因为超车提速导致速度比之前更快,直至碰撞前方一辆电动车自行车肇事。

小车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显示,从高速收费站出来开始,小车上一
有语音提醒陈某已经超速,请减速慢行。然而,陈某完全无视交通安全,未观察周围交通情况,超车时将电动车自行车及电动车自行车驾驶员撞翻。
事后,陈某非常后悔!陈某说这是他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也从此事故中吸取了深刻的教训,以后开车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开车过程中一定减速慢行,注意周围交通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最后,对驾驶员陈某2018年10月4日11时50分,在新陆大道+300米处驾驶贵H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道路行驶中,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追尾前车驾驶人胡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肇事,造成胡某受轻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陈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撞车肇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其违法过错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胡某无导致此事故的违法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陈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胡某无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11860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