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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黎平多警种联合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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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月18日晚上8点至10点,黎平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特巡警大队、德凤镇公安派出所在县城区集中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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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点50分,所有参加行动警员在交警大队集合,统一出发,分别在黎平县城区车流量密集的西门桥三岔路口和平街头路口设置检查点。针对酒驾、毒驾规律特点协同作战,对经过该路段的车辆,由公安交警引导车辆至检查点进行酒驾排查,特巡警和派出所民警主要对车辆是否隐藏携带管制刀具和一些危禁物品进行检查。在检查酒后驾驶的同时,也加大对车辆涉牌涉证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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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当晚,全体参战人员恪尽职守、通过严查细盘,共查获涉嫌醉酒驾驶2起,饮酒驾驶6起,无证驾驶1起,暂扣机动车7辆,行政拘留1人,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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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公安交警将加大对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使终保持高压严控态势,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酒驾处罚标准和规定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提示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来源:黎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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