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00时44分,在黎平县县城开泰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猛烈撞击在路边路灯杆和一棵行道树上,路灯杆当场断裂倒下,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在附近值勤岗点执勤的两名巡特警迅速赶到现场,用对讲机呼叫交警大队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该驾驶员姓吴,据吴某交代,事发当晚喝了两杯酒,他是从县城区五贵路驾车来的,准备回家休息,没想到就发生事故了。
民警现场对吴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82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民警现场开具了血液样本提取强制措施凭证,将吴某带至县人民医院依法提取血液样本,送到司法鉴定机关对吴某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验。
民警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从视频上看,车辆当时正在实施左转弯,因速度较快,直接碰撞到路边一根路灯电杆上,后又碰撞在路灯边一棵行道树上,路灯杆当场倒下,所幸事故发生在深夜,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了警戒,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勘查完现场后,及时清理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吴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处罚标准和规定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黎平交警提示您黎平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朋友看完记得分享到朋友圈哦。 安全文明出行,请分享咱们的安全理念。
(来源:黎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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