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电梯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看到或听到很多关于电梯的危险和事故发生。近日,家住凯里鑫鼎国际名居小区的马先生反映,称自己家所住小区的电梯被人故意踢坏了,这一幕也被视频监控记录下来。
监控视频显示,11月1日晚上8点37分,一名身穿黑衣并提着包的男子先是猛的一脚踹了小区的单元门,走近电梯后又是一脚直接踹向了电梯门,电梯门当场就损坏了。该男子的这一粗暴做法似乎吓坏了刚进入单元门的一个小女孩,只见她快速退回到单元门门口,与闻声赶来的一个稍大一点的男孩子在门口观望。
接到马先生的反映后,记者来到鑫鼎国际名居了解情况。出事点位于该小区的1栋2单元,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栋楼共有两个电梯,右边电梯还能正常使用,而左边电梯的两扇门裂开了一个大缝隙,电梯口放置着一个提醒维护标志。因为只有一个电梯,所以等待电梯的住户比较多。 “昨天上午的时候,我从18楼下来,到了1楼之后,我按了1楼,它没有开门,它不开门我就按了4楼倒回去,又倒下来,它才开的门。”正在等电梯的小区居民何大爷告诉记者,但那时电梯还能动,对于电梯是怎么坏的,他也不清楚。“是被什么东西夹住了,塞住了才坏的。”何大爷猜测。
随后,记者采访了刚从电梯出来的保洁员,她告诉记者电梯是被人为破坏的,但具体什么原因她也不清楚。“我怀疑是人喝酒了搞坏的。”保洁大姐说,幸运的是电梯被破坏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2单元一共有18层125户人家,发生这事后,只有一个电梯能使用,这让大家上下楼都十分的 不方便。
最后,记者从小区物业方了解到,事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报了警,并很快找到了视频中破坏电梯的男子,该男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担了破坏电梯的全部责任,出钱将电梯修好。截止11月6日,被破坏的电梯已经恢复了运行。
电梯属于公共财物,一旦被破坏不仅维修麻烦,还会给整栋的居民带来不便,特别是对于有小孩、老人或病人的家庭来说,更是出行堪比登山难!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人为损坏情节较轻的,应该由损坏者负责赔偿;人为损坏较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除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公司应该做好取证调查工作,规劝损坏公物人员赔偿;损害人员拒不配合的,应及时报警处理。
刑法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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