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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剑河:一司机恶意破坏交通设施 将面临巨额罚款及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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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10月31日,剑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接到该县南明镇孟优村村民举报,龙塘至孟优公路龙塘路口限高限宽设施被一大车撞歪,接到举报后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路政队、南明镇派出所、交管站立即赶到现场勘查,但肇事司机已逃逸,各路口监控设备均在调试阶段,尚未正式启用,为案件的侦破加大了难度,执法人员只能先对孟优村民走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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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6日,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再次接到村民举报,龙塘路口限高限宽设施在11月5日凌晨左右彻底被撞坏,支架已经撞断,太阳能电板等配件也无法正常运行,整个设施已经完全报废,附属设施经济损失达20000元,此次案件被定性为恶意破坏交通基础设施案,恶意破坏国家公共财物案件,肇事司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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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镇派出所、交管站成立专案调查组对此案着手调查。通过走访沿线村民及过往车辆司乘人员,肇事车辆初步锁定为孟优村、天柱县石洞镇方向运输木材车辆,调查组通过对南明镇木材加工厂和龙塘至孟优至盘杠公路沿线砍伐木材地点进行明察暗访,于2018年11月21日锁定肇事司机,当天在肇事司机刘X家中将其抓获,刘X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刘X是天柱县石洞镇红坪村人,2018年10月至11月6日期间为天柱县石洞镇黄桥村木材老板秦XX拉运木材经龙塘至孟优公路送往南明镇木材加工厂,因其车辆超高,直接撞坏龙塘路口限高限宽设施,并且不主动投案自首,法律意识淡薄,情节极其严重,不仅要赔偿该设施费用,还将面临巨额罚款及牢狱之灾,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限高限宽设施是剑河县人民政府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行,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和使用寿命设置的有效措施之一。在此提醒广大村民及驾驶员朋友:出行不但要遵守交通法律,还要提高保护道路交通设施的安全意识,损坏交通设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剑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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