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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黄平虚假信息发布者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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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6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11月28日9时许,凯里市运司客运班车驾驶员与黄平宏达出租车驾驶员因载客发生纠纷,引起过往群众围观,影响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案件发生时,有围观群众拍摄了现场视频发布在微信群进行传播,之后,此视频被人加上了:“黄平班车太嚣张了,用警棍打出租车驾驶员,政府给他们发警棍打人”等与事实不符的字幕进行疯狂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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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文字为不实信息,在朋友圈广泛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案件发生后,黄平县公安局立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将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当事双方共13名涉案人员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敦促在案件发生时,将现场拍摄视频编辑不实文字上传网络造成不良影响的网民,限期5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逾期,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理。

11月30日,黄平县公安局敦促投案的警情通报发出后,涉嫌将视频编辑不实文字进行发布的潘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于12月3日主动到黄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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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违法嫌疑人潘某某,女,22岁,无业,系黄平县新州镇窝田村人。当天她在微信上看到有人转发客运车与出租车发生纠纷的现场视频后,头脑一热便将视频下载后,未经核实便进行了二次编辑,附上了上述与事实不符的文字发布到微信群进行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警方调查,现场犯罪嫌疑人用于打砸车辆的工具并非警棍,是自制的铁管,更不存在政府给他们发警棍的情况,潘某所编辑文字与事实严重不符。


鉴于潘某在见到黄平公安《警方通报》后,能在五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潘某从轻减轻处罚,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需文明上网,规范言行,请勿随意发布和转发不实信息,编造虚假事实传播,造成后果的,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来源:凯里百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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