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购房可以告别公摊,小区还会有绿化吗?” “现在商品房都有公摊,以后房屋买卖转让住房面积怎么计算?”
 “以前买房的亏大了啊,会不会给房主补退钱啊?”
大家是这样说的
近日,全国众多媒体平台纷纷发表一则关于“告别买100平米只得70平米!住建部发文:住房按套内面积算!”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如果新规能够得到落实,那我们的住房现状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一直以来,关于公摊伤民的争论都是广大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公摊面积动辄再收费也让各地民众抱怨不已。物业费、供暖费、停车费等与公摊密切相关的五花八门收费,让业主们有种说不出来的“憋屈”。一些公共设施也要收取精装费,公摊计入精装修好似已成售房“潜规则”。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记者注意到,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购房成刚需 有房才有家 大家都知道,所谓的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而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那么,明明知道公摊面积有不小,众多购买者却愿意默默承受。只因,购房已成为许多人的刚需。 “我所选择的居住小区公摊面积比一般的楼盘都大,但是由于地理位置不错,为了方便孩子上学,花多一点钱也觉得值。”在 凯里某事业单位上班的苏先生认为,对于很多和他一样的首套房购买者而言,短期内没有经济能力换房,所以贵点也愿意承受。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有房的地方才叫家。经济条件好的,父母早已为子女备好了房子。从农村来到城里打拼的孩子就要辛苦得多,再困难也是想要有一套房子。”肖先生是凯里某家公司的业务员,在城市全力打拼为的就是能够买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然后把父母接来城里住。 公摊水太深 有苦说不出 目前大部分城市,新建住宅交易是有套内价格的。其次,多部门多收费房产交易中按照建筑面积缴纳税费,公摊面积可以说是非常有利于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业主只能打掉了牙齿往肚子里咽。
“是否套内计价政策对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基本无影响,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政策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另外,对于购房者而言,物业费等因为建筑面积衍生的收费也有可能降低。”部分市民比较理性的认为,这些都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最终受益人也还是开发商。
此前,有关住房公摊面积曾经引发全国人民广泛讨论,新华社更是多次发文质疑。
不管是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还是凯里这样的三四线城市,大多数地区在公摊面积计算这一块的水都是一样深。但是,重庆是个例外的。
重庆在2002年就开始强制取消公摊,启动套内面积交易,并且已经执行了17年。200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当年6月,重庆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该条例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2002年8月1日该条例正式施行,重庆率先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政策,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到10%的罚款。
“套内面积计价影响较大的是期房销售,对于现房和二手房,购房者更容易计价。从套内计算价格看,全国已经有重庆等个别城市落地,的确更有利于购房者,对于开发商而言减少了灰色利益。”市民杨小姐认为从长远来看这是发展的趋势,但是过程可能会比较痛苦和漫长。 羊毛在羊身 有喜也有忧 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有人欢喜,也有人忧。
“如果规定实施了,那么以前买的房子不就亏大了?会不会给房主补退钱啊?”“虽然房价有所提升,房价透明度高了买房时可以自己权衡,”不少市民和网友张师一样,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与担心,此前购买的房子“缩水”了,这的单,谁来买?
“如果出台套内计价模式,需要考虑之前已经入市的项目如何衔接的政策。”黔东南州某单位刘女士认为,政策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不是简单的强制执行就可以解决得了的。
《住宅项目规范》指出,这一规范是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住宅项目安全、适用、宜居、绿色和耐久,规范住宅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及技术措施而制定。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羊毛出在羊身上,取消公摊,加价在套内面积上,总房价还是一样,甚至更高。”网友锋哥认为,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计入面积价格,意味着开发商同样可以提高套内单价,另外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会导致社区品质下调,包括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当然,不少市民也表示,“这只是一个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距离正式文件还很遥远,即使成为正式文件,也不确定是建议标准还是规定强制标准。目前,也不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多大影响。”从政策内容看,包括了住宅、商业、工程建设等方方面面,包括全装修交付等等政策,这些政策几年之内落地的可能性也非常小,面对大环境,大多人也只能观望。 买房“公摊”难说再见 最近几个月,公摊面积被推到了台前,官媒纷纷斥责“公摊”,先是《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纷纷表示“公摊问题亟需解决”,接着是央视报道,提出“如此公摊合理吗”的问题。房产行业纷纷表示,是否应该予以取消了?
有人说,就像购买一瓶饮料一样,这种饮料消费不能仅仅购买饮料,而不购买饮料瓶子,饮料瓶子是出售饮料必不可少的物品之一,只是在购买饮料的时候,没有把饮料瓶的价格单独列出来而已,其实已经支付了瓶子的成本了。公摊亦是如此,公摊面积只是金额过于显眼,所以被单独列了出来,显得格外引人注目。然而在国外的经验中,公摊面积作为小区交付的必要条件,应该是由开发商等非购房者承担和建造的,并不是所有的成本都应该由购房者支付。
房地产市场需要改革,房地产交易也需要规范化,不是仅仅依靠取消“公摊”就能解决的。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还要寄希望于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只有不断地完善制度,才能保障大家“住”得舒心。
我们应该认识到,征求意见稿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没直接关系。不管是以什么来计算,只不过是计算方式的改变,对多交少交多少物业费、取暖费,也没有关系。但是,值得开心的是,这是解决住房问题发展的一个进步,虽然,步子迈得没有那么大。 (来源:黔东南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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