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红陪同领导调研
李小红董事长:
您好,我是贵州黔东南锦屏县的徐梅,曾经与佳惠合作过,但是,非常尴尬的是,我们之间竟然成了法庭上针锋相对的对手,不得不说,这是一种遗憾。
我们之间见过几次面。其中的第一次见面,至今我很深刻的记得。那是2010年,佳惠超市确定进驻三穗,与我合作,双方已经达成了非常明确的意向,我们已经没进入了实质阶段、
然后,您带着一班子人马,来到锦屏,参观了我的小超市,你对我的超市布局和经营理念颇为欣赏,提出要向我学习,这让我受宠若惊,你可是大超市集团的董事长,代表着国内超市行业的领先水平。
第一次见面,我们的交流比较深入,增添了我与佳惠集团合作的信心。但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这一切,却只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第一次见面之后,我们又几次见过,都是我去佳惠集团总部开会的时间,因为开会的人多,你自顾不暇,所以我们交流的机会非常少。不管怎么样,我都一直关注着,我后来还得知,你成为了全国人大代表,整个佳惠引以为豪。
如果时光倒退到2010年,回到我们之间合作的“起跑线”上,我可能也会对你敬佩有加,顶礼膜拜。但是后来,我只能表示“呵呵”了,因为我认为我在佳惠遭遇的“农夫与蛇”式的悲惨结局,你难辞其咎。
我2008年进入贵州三穗发展连锁超市,2010年左右,同样来自湖南的优果超市找到我,打算买下我的超市,我们已经谈好300万成交的时候,你佳惠集团的王志清突然杀出,说要与我合作,当时,他给我讲述了佳惠超市在贵州市场上的完美规划,稻草都被说成了金条。说黔东南州16个县一县一点的发展,佳惠主要负责营销跟管理、我负责16个县选点及外围协调、等等!
当时,我对他的欺骗性和虚伪的本质认识不清,竟然听信了他的花言巧语,选择了与“狼”为伴的合作之路。
我们之间的合作,是一个你们在利用我的过程。优果超市进驻贵州市场,是你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所以当你们发现它即将购买我的三汇超市之后,你们不惜一切代价进行阻止,于是便采取了“夺飞碗”的手段,在我“无知”的配合之下,夺走了优果超市到嘴的“肉”,也断了它进驻贵州的路。
在这个事情上,我弃“明”投“暗”,本着跟你们大公司学习的机会,选择了放弃湖南优果超市,跟你们佳惠超市合作也算是对你们佳惠立下了一件大功,但是你们毫不记情。达到建驱赶优果超市的目的后,你们其实没有心思经营三穗市场,于是便以忽悠的手段,让我变成了公司的法人。
接着,你们一方面通过人事铺排等手段将我架空,让我无法掌控三穗佳惠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你们则想尽一切办法,把三穗佳惠超市做亏做空。
其实,做亏做空是假象,大量资金已经被你佳惠的人通过虚报费用、虚报采购成本(采购成本比正常虚高了百分之四、五十)和大量采购物资(比如茅台酒,就采购了不少)以及其他货物等方式转移了。
这样做,对三穗佳惠超市来说是灭顶之灾,但是你们一点也不担心。第一,大量资金已经被你们控制和转移,亏不可能亏到你们的头上;第二,三穗佳惠超市的法人是我徐梅,出了事情,有法人顶起,你们毛事不得,完全可以高枕无忧。
2014年9月份左右佳惠集团原贵州片区负责人王志清之前向我提出独家经营三穗佳惠超市,我答应退出,跟王志清谈好了退出的条件,即由湖南佳惠集团退给我200万元(包括之前的投资以及盈利的分红,因为徐梅之前到佳惠借了100万,扣除这100万,佳惠应退还徐梅100万),但是王志清一拖再拖,没有兑现约定的条款,我也没有顺利的将我作为三穗佳惠超市的法人的身份抹脱。
全国人大代表李小红
为此我多次到怀化总部找领导们解决,但是大家要么避而不见,要么相互踢皮球,开始我以为是工作态度和作风的问题,谁知这里面竟然隐藏着你们佳惠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让我继续作法人,替你们顶事,当“炮灰”。
可惜,我看清你们的“庐山真面目”太晚了,我悔恨不已,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通过上述的运作,你们已经占了天大的便宜,本该见好就收,但是你们却没有丝毫的良知,继续把我往绝路上逼。
佳惠超市每况愈下,你们不管,三穗佳惠超市场地租赁2017年到期,你们就跳出来了,要我承担佳惠亏损的责任,然后就把我告上了法庭,索赔所谓的“损失”。第一审你们起诉我的案由还诬陷我以三穗佳惠超市法人的身份抽逃三穗佳惠超市的资金,把我告上了法庭你们想把我把我往犯罪的道路上逼,真的是心如蛇蝎。
现在,在官司上你们占了上风,但是多行不义必自毙,靠卑劣额手段打击良善,最终只会搬石头砸脚。
李董事长,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听了我这位“农夫”在你治下的佳惠集团里的不幸遭遇后,你有什么样的感想呢?你可以说这是你的手下所为而你本人并不知道,但是我想说,你依然难辞其咎。退一万步来说,你对这些陷害我的运作一无所知,但是你自己培养的家族核心管理层人物这样坑人、害人妥当吗?应该吗?你作为佳惠超市主人,及董事长能不承担这责任吗?
在此,我希望你们能良心发现,与人为善,只有这样,路才会走得长远,否则,无论你有多大的成就,多高的荣誉和职位,最终都会没有好结果,请三思!
附件:徐梅被佳惠集团欺诈备忘录
2010年12月份,优果超市购买三穗三汇超市,售价300万元,但是由于佳惠王志清突然介入未果,徐梅同意与佳惠合作。现在查明,优果超市进入贵州市场后,势必影响佳惠在贵州的发展,佳惠之所以突然杀出,目地是将优果超市挡在贵州大门之外,佳惠借助徐梅的力量,达到了排挤竞争对手的目地。
2011年1月20日,佳惠 凯里地区负责人胡向峰与徐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佳惠50%的股权转让给佳惠超市,这合同一直未完善完整的手续盖公司章,徐梅多次反映都没有结果。
2011年8月8日,三穗佳惠超市注册,原三汇超市注销,期间,佳惠方面人员动手脚,抹掉了徐梅三汇超市时期的100多万的投资。
2011年12月份,三穗超市变更法人,最初变更为胡向峰(即佳惠凯里地区的责任人),但因其他原因未果。恰在此间,三穗佳惠超市被罚款,徐梅出面协调,得到了妥善处理这让当时为佳惠在贵州片区的负责人王志清看到了徐梅还有“更大”的利用价值便提出让徐梅做法人,徐梅答应了,此事成功办理。
现在看来,王志清的做法一方面是利用徐梅的资源为三穗佳惠服务,也就是为湖南佳惠的既得利益服务;另一方面,将徐梅当成炮灰挡事。
2014年9月份左右,王志清提出独家经营三穗,徐梅答应退出,谈好条件退还徐梅本金180万元,还有20万元分红,总计200元。又因为徐梅之前在三穗佳惠超市借了100万元,现在进行抵消,实际佳惠应退还徐梅100万。
到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王志清玩的是口头游戏,一直没有落实到合同上,徐梅到佳惠反映,结果被当皮球踢来踢去,这是佳惠的缓兵之计,目地是让徐梅无法将法人的帽子摘除,以便继续为佳惠当炮灰挡事。
2017年元月份佳惠超市合同到期,三穗佳惠超市在面临问题没有处理好的情况和在徐梅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关闭三穗佳惠超市,这时佳惠法务谌庚上门拜访徐梅,指出徐梅还是三穗佳惠的法人,必须承担三穗佳惠超市亏损500多万元的法律责任。拜访期间,这些不厚道的法务人员偷偷录音,录下证据。
2017年7月起,湖南佳惠集团将徐梅告上法庭。目前,二审还在进行中。
相关资料:
李小红,女,湖南怀化人,出生于1972年06月,民进,北京大学MBA研究生经济学学士。现任湖南佳惠集团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小红近影
(来源:cold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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