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有力助推脱贫攻坚,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为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黎平县公安局破获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查处治安案件6起,处罚违法人员13人。
【寻衅滋事】 2019年7月4日,高屯街道中黄村村民李某平(男,50岁)认为村干部一直未处理他反映的问题,心怀不满,酒后持斧头窜至村委会找村干部理论,在村委会办公室公然威胁村干部和驻村扶贫干部的人身安全,并用斧头将村委会玻璃门砸烂。李某平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日;其寻衅滋事行为立为刑事案件进一步侦查,7月18日李某平被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黎平县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扰乱易地移民安置项目正常施工秩序】 2019年7月19日,德凤街道何家庄异地移民搬迁项目工程施工现场,运砖车驾驶员杨某军与项目管理人员朱某兴因琐事发生争吵,随后两人邀约多人再次发生互殴,严重扰乱正常施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人员杨某军、朱某兴等8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阻碍“组组通”公路项目正常施工】 为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问题,平寨乡启动纪迫村至党脚组的“组组通”公路项目,2019年6月26日至28日,平寨乡纪迫村民姜某祥(男,40岁)拒不服从村民大会有关公路建设补偿的决定,在格刀柱(地名)施工段,姜某祥以各种无理要求阻止正常施工,不听政府扶贫干部和村干部劝说,言语辱骂和手持铁铲追逐殴打工人,致使三天内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姜某祥的行为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
【网上发表诋毁辱骂言论】 2019年7月5日,岩洞镇竹坪村村民邓某先(男,30岁)在其朋友圈发布诋毁国家政策和政府形象言论。事发后,邓某先能主动认识错误,删除信息消除影响,被处以警告训诫。 2019年7月15日,雷洞乡塘婢村村民李某(男,48岁)因对村里发放鱼苗一事不满,遂在本村QQ群言语侮辱扶贫干部,造成恶劣影响。事发后,李某能主动认识错误,态度诚恳,取得扶贫干部谅解,对李某的行为处以警告训诫。
【公然辱骂扶贫干部】 7月1日,岩洞镇岩洞村网格员在走访群众吴某猛时,遭到其家人石某双(女,45岁)公然辱骂。事发后,石某双能主动认识错识,取得扶贫干部的谅解,对其行为处以警告训诫。 7月18日,雷洞乡细仪村村民石某格(男,48岁)因对扶贫项目“人畜分离工程”水泥分配产生不满,在村委会公然辱骂细仪村驻村第一书记,造成恶劣影响。到案后,石某格对其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石某平处以治安拘留5日。
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我们大家都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到脱贫攻坚中,对以任何形式干扰、阻碍脱贫攻坚工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序进行。 (来源:黎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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