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黔东南州三穗县一所中学老师提水桶在校门口给女学生卸妆一事引发热议。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一名男教师提着水桶在校门口,用毛巾逐一给学生擦脸卸妆,后面还有多名女生在等待……
此视频发布之后,引发关注,各大媒体第一时间做了报道,之后,各种议论接踵而来。有网友说,涉事的三穗某中学的做法简单粗暴,这不符合教育的原则和精神。也有网友认为,现在的学生很难教育,教育工作不易,还是希望多给教师们一些理解。
当地教育局就此事对媒体的回应是正在调查中,至于调查的结论,目前还没有公布。相信很多媒体都在等待。
笔者也在第一时间关注了此事,颇有感触。首先笔者认为,涉事的三穗某中学的教师强行卸妆的做法侵犯了被卸妆的女学生的人身自由权,是一种侵权行为。
关于人身自由权,相关资料是这样解释的,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化妆,哪怕是浓妆艳抹,因为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身自由权,任何人都不能干涉。
当然,学生这个群体他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化妆,尤其是浓妆,是不符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但校方只能采取教育和引导的方式,让他们有所认识,从而改变一些做法,使他们自己的行为与学生的身份相适应。
三穗某中学在卸妆的问题上来“硬”的,明显的侵犯了相关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这就不妥当了,所以笔者基本同意一些网友关于此等行为“简单粗暴”的评价。
分析了此事在法律上的实质,现在笔者来说说对此事的认识和态度。打水卸妆的视频,笔者认为仅仅是一个片段,须将这个片段置于更多的事实片段中,这样去分析问题,才会更加的客观。
我们有理由相信,三穗某中学就化妆问题做过了纪律上的约束和强调了的。很可能是一些学生对纪律置若罔闻,才有了校方的“惊人之举”。如此说来,算是事出有因了。
校园堪称一方净土,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也在影响着校园,在学生群体中出现了跟风走流行追求时尚、早恋、校园欺凌等与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格格不入的情况……
笔者想说的是,教育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教育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共同努力,但其中在家庭一极,学生来自无数个家庭,他们受到的家庭教育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可以说是千差万别,这样增加了教育的复杂性,要把教育做好,绝非易事,但是大部分的教育工作者都在为之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他们在努力过程中出现一些偏差、失误,只要未酿成不良后果,笔者认为可以理解和原谅。当然,不合法的做法必须整改,不能再持续下去。
同时,笔者还想提醒教师们以及更多的人,现代社会,网络手段发达,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请注意你的言行,一旦失当被拍摄推送网络,可能会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造成极大的被动。
各位对此有何高见呢?不妨通过下方的评论区,说说你的真言。(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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