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台江警方迅速查处两起涉疫情案件
1. 1月26日15时许,台江县邰某某将自己命名为“台江102个新型肺炎重点防控对象”的表格文件发布到微信群,随后该文件被群内人员大量转发,该文件中涉及公民个人身份信息,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邰某某已构成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台江网警依法对邰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5000元罚款。
2. 1月30日9时许,台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布:“台江县政府怎么不关注这方面,连超市都想在国难时期发横财。”并配有一张图片,图中是一捆白菜,白菜上贴有“20.00字样”的价格标签。经调查,台江县并无任何一家超市以此价格出售白菜。
经查,该贴文系张某(46岁,台江县施洞镇人)在微信群中看到别人发布白菜涨价的视频后,未经核实就在其新浪微博发布了虚假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目前,台江网警已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李显明)
② 疫情当前 肆意造谣 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编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0年1月27日18时许,台江籍人员王某某(女,30岁)因听信他人说辞,未经核实就在其朋友圈发布了“台江封城,物价上涨”的虚假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台江网警第一时间进行了查处,目前,王某某已被台江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任意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李显明)
③ “巴不得疫情来到榕江 ” 发表不当言论被拘留
2020年1月29日,榕江县公安局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榕江县一网民吴某国(男,1968年10月7日生,榕江县崇义乡人)于1月23日8时许,在微信群中发表不当言论:“巴不得肺炎症的传到榕江来死完都好呀,出街、游超市才不挤,坐车过对门也不挤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月30日,榕江县公安局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当前,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的严峻形势,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打响了坚决抗击疫情的攻坚战。在与疫情“赛跑”过程中,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贡献力量,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但就在这关键时刻,却也出现了极个别不和谐的声音和画面,给防控工作带来了风险。连日来,榕江县公安局快速出手、依法处置,接连查处多起涉疫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警 方 提 醒警方提醒称,网络非法外之地,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循客观事实,遵守法律法规,对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查处。 信息来自《榕江警事》
 ④ 贵州女子散播镇远疫情谣言被行政拘留 1月30日,贵州省遵义市一女子因散播关于贵州镇远的疫情谣言,被镇远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这位女子传播的谣言是这样的:“大家外出小心,我朋友做医疗器械的,在贵州有项目,据他说贵州可能隐瞒了疫情,镇远县有两个确诊了,但是没上报,就在他们的医院隔离,不管真假,大家千万别外出,不要觉得通报的贵州感染少就掉以轻心”。
1月29日上午,镇远县公安局网警巡查发现有人在多个微信群内散播该条信息。经查,这人是贵州省遵义市30岁女子肖某。为迅速消除谣言影响,打击造谣人,镇远县公安局立即出击,远赴遵义查人。在遵义市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民警当晚将肖某抓获。经询问,肖某对自己道听途说,添油加醋散播疫情谣言这一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疫情大于天,关于疫情的任何信息,应以官方渠道为准。目前镇远县境内并无疫情发生,全县正在全力进行疫情防控工作,肖某为引起网上关注,在未经核实情况下杜撰了上述虚假信息进行传播,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是自食其果。
 ⑤ 黄平又一个谣言散播者被拘! 1月28日晚八点,黄平籍居民潘某某在其微信群内发布“我刚从武汉回来,已经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我要传染给你们,我还要上贵阳去传染给更多的人!”的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黄平县公安局网安民警获悉后,立即将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教育训诫,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经过民警的教育,该潘某某对其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后悔不已,主动要求向广大网民道歉,表示以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切勿在微博、贴吧、微信、QQ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空间。 信息来自《和谐警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