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适应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需要,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凯里市人民法院拟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3名,统一录取后,安排在院机关或派出法庭工作。拟招考的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法院正式编制,为劳务派遣人员。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态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具备拟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与上年合格分数线差距5分以内,不受学历和专业限制,须提供依据; 4.在司法系统(法院、检察院)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不受专业限制(需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5.在法院系统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 6.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前)加5分。 (三)岗位职责 1.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议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3.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庭前调解; 4.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5.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参与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7.负责庭审记录; 8.根据员额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9.完成员额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本人违法犯罪被处理或被治安处罚过的;直系亲属违法犯罪被治安处罚过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招考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凯里市人民法院网”(http://kaili.guizhoucourt.cn/)或凯里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2020年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凯里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凯里市法院六楼601)。 报名地点:凯里市人民法院二楼206办公室(需在门卫室按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 (二)相关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与上年合格分数线差距5分以内的携带相关依据材料)、近期同底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甚至被取消报名资格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若在招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考试安排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共计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30%,计算机操作占30%。 2.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于2020年7月14下午2:30在凯里市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笔试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场,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方可进入考场。如有改变,将在“凯里市人民法院网”(http://kaili.guizhoucourt.cn/)或凯里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保持关注。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 4.计算机操作、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 5.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成绩将在“凯里市人民法院网”(http://kaili.guizhoucourt.cn/)或凯里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1.体检。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及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凯里市人民法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试用资格,并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试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试用。 八、管理形式 经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试用对象,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关系。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与我院指定的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凯里市人民法院工作,服务期限1年。 九、薪酬待遇 1.派遣制法官助理试用期待遇:25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后待遇:4000元/月+五险(按规定交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差旅费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十、相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8069464(凯里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7月2日
(来源:凯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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