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台江一男女非婚生子后因同居琐事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0-31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台江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据了解,原告毛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在上海打工时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居,于2015年2月23日生育儿子毛小某。由于缺乏了解,因各种琐事引发矛盾不断,2018年被告张某某带孩子毛小某出走,原被告正式分居。期间,被告一直拒绝原告探视孩子毛小某。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由其抚养孩子毛小某。
微信截图_20201031220511.png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安抚双方情绪,了解双方的想法。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告诉二人,虽然大人分开生活,但孩子永远是其血脉的延续。无论是谁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均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同意孩子毛小某由被告抚养至小学毕业,之后由原告抚养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抚育费由直接抚养方自行承担;在不影响直接抚养方和孩子生活的前提下,双方均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至此,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在互谅互让中实现案结事好。
  法官说法:同居关系虽然不属于受保护的合法夫妻关系,但是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仍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同居关系中的男女双方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仍有义务和权利对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共同的关爱才能健康快乐成长。
(张明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凯里人论坛

    凯里人论坛

    板块简介:“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凯里人论坛”引领时尚凯里生活!欢迎您的关注凯里人论坛公众微信。
    我们的公众号:kailiren168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22184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