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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黔东南一女子网上发布不实视频且多次“屡教不改”被状告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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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4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成为大家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与亲朋好友交流聊天,用朋友圈、短视频记录生活的点滴,分享开心的片段,吐槽不顺心的事等等,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会给自己惹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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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0日,从江县法院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发布不实视频者自愿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


经了解,吴某在兰某的丈夫曹某的工厂上班,兰某认为两人关系暧昧,2020年8月将吴某的不雅照片发布到微信群里,吴某认为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兰某删除不雅照片并录制道歉视频并发到微信群向吴某公开道歉。


在达成调解协议一个月后,吴某仍然在微信群内转发兰某的道歉视频,兰某认为吴某的行为是故意让其难堪,又一次在个人抖音上发布吴某的照片,使用吴某的姓名及家庭住址并配文“勾引别人老公还得意,专门骗人家钱,你们看到注意呀”等不实言论。吴某认为其名誉权受到侵犯,遂将兰某状告至法院,要求兰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个人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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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法院受理后,经法官耐心调解,充分释法说理,兰某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吴某的个人生活,自愿录制道歉视频用个人抖音号发布,同时转发至微信群澄清并适当赔偿吴某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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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散布不实信息,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大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潘海玉)

来源:从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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