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黎平县人民法院洪州人民法庭通过诉前成功调解一起4名务工人员长达8年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纠纷缘由 2013年,黎平城关石某云等4人应德顺乡张鲁村王某国邀请,到王某国父亲王某军工地岩洞镇坑洞村拉运木材至黎平县某加工厂,运费共计16500元。木材拉运完后,王某国当场支付石某云等4人3500元,剩余运费13000元约定10天后付清。约定付款期限截止后,王某国却借故外出催帐不回家,石某云等4人常年到王某国家催帐要钱未果。2016年1月某天,石某云等4人去王某国家追讨运费款时恰巧遇到王某国在家,王某国在石某云等人追讨下却无力支付其运费款,便向石某云等人出具《欠条》一份,承诺:“尚欠石某云等4人木材运费款于2016年农历正月底付清。” 《欠条》承诺的付款期限截止后,石某云等4人再次登门向王某国要求支付木材运费款,王某国却以外出打工为名避而不见,更换手机联系方式,躲避债务,从此,石某云等4人在每年春节期间到王某国家追讨运费款,却总是被王某国家属推卸、威胁阻拦。无奈,石某云等人于2021年4月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王某国支付13000元木材运费款。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认真研判案情,因案件时间跨度较长,而且石某云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加上王某国家住偏远交通极为不便的村庄,又考虑到石某云等4人苦苦追讨8年木材运费款,综合案件各种因素,决定到王某国家找其人。于是,洪州法庭干警3人驱车4小时赶到王某国家所在的村委会,并得到村两委干部的积极配合,才获取到王某国现在正确的联系方式。 通过联系后,得知王某国在黎平县城内务工,便告知其当日下午两点到黎平县法院调解室组织诉前调解。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于法、示之以利害,几度解析后,纠纷双方各自退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国一次性当庭支付石某云等4人木材运费款13000元,石某云等4人放弃资金占用利息和误工费。为此,该案长达8年追索木材运费款在法庭组织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办理效果 农民工代表石某云紧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激动地说:“为了讨回血汗钱,我们4人花了8年时间,最终还是人民法院为我们讨回了公道,真心感谢人民法院和法官同志。”
该案成功调解,是黎平县人民法院洪州人民法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落实为群众办实事,能动司法,保障民生的生动故事。洪州法庭负责人承诺:我们将继续以服务促发展,以司法助民生,多措并举为国家安定、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律保障。 来源:黎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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