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断卡行动的卡:包括“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和物联网卡)、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第三方支付账户)。
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行业的迅速发展,在给经济发展带来强大动力的同时,虚拟环境里也隐藏着逆流、漩涡和陷阱,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猖獗,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性的经济损失。从去年10月开始,全国实施“断卡行动”之后,在政法机关、金融系统、通信网络运营商、市场监管等诸多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采取雷霆手段,加强经营环节监管,深化国际合作和强化打击,从源头上掐断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命脉,同时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通过综合治理、打防结合等措施,基本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升势头,更大程度的保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4月20日下午17时许,麻江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人民银行麻江县支行推送线索:当天有一名男子到贵阳银行麻江支行营业部办理银行卡开户业务时,表现异常,初步判断为非正常使用银行卡,符合“断卡行动”核查特征,于是,银行部门拒绝办理,该男子随后逃离。接到线索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立即开展线索核查,经侦查核实该男子系凯里市碧波镇的胡某广(男,24岁),曾经有多次办理银行卡经历,具有诈骗犯罪重大嫌疑。通过金融部门综合核查,发现其近期开有多张银行卡且交易频繁,流水异常,犯罪证据充分。公安机关在深入调查中发现密切关系人甘某虎(男,22岁,凯里市碧波镇人)有同案嫌疑。4月27日20时许,经周密布控,麻江县公安局在县城某网吧内将胡某广、甘某虎成功抓获。在深挖犯罪团伙的过程中,得到了黔东南州公安局反诈中心、技侦部门、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和麻江县金融系统的鼎力支持,专案组顺藤摸瓜,查明了该团伙的另外三名成员。4月28日10点,民警在凯里市营盘坡某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江(男,20岁,麻江县杏山镇人)抓获,下午16时在凯里市恒大城某住宅内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快(男,21岁,浙江省温州市人)、胡某乐(男,21岁,浙江省温州市人)成功抓获,同时查获涉案银行卡33张、手机23部、笔记本电脑2台。
此案的成功侦破,得益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联席制度的认真执行、银行部门的通力合作、公安部门的迅速行动,充分体现了麻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彰显了麻江县坚决打击和铁腕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和勇气,坚持以零容忍的严打态势,对危害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发现一起就坚决打击一起,绝不手软,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担当,积极为促进全县社会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该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已被麻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来源:麻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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