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7月17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突击整治与日常整治相结合,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酒驾、闯红灯、非法改装、噪声扰民、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二级警务专员、副局长赵亚钦介绍情况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快速增加,全省摩托车保有量由273.65万辆增长至319.97万辆,增长16.93%;摩托车驾驶人由319.41万人增长至377.89万人,增长18.31%。2021年以来,摩托车保有量增长4.42万辆,达到324.44万辆;摩托车驾驶人保有量增长6.11万人,达到383.99万人。随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驾驶人的持续增长,酒后驾驶、骑乘多人、闯红灯、逆行、骑行打电话以及未成年人骑乘等严重违法行为多发,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带来影响。
近年来,全省公安交警始终坚持宣传教育引导与查处纠正严重违法相结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今年全省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总数中占比仍然较高。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68.66%的事故是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肇事引发。主要原因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酒驾醉驾、违法骑乘多人、无牌无证驾驶、随意穿插、闯灯抢行、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骑行等违法行为引发。同时,驾乘过程中安全头盔佩戴率低,加重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
为深化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过分析研判、调查研究,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自7月17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厅交管局局长吴智贤就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突出抓好统筹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道路交叉路口、城郊结合部、城镇赶集点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率高、违法行为多的区域,以集中突击整治与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骑乘多人、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逾期未检、非法改装、噪声扰民、飙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强化协同联动共治,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对从事快递、外卖工作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强化提醒、宣传、教育、引导,督促企业建立考核机制,与从业人员逐一签订责任书,严格规范安全驾驶。立足暑期和开学实际,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安全出行的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加大学生返校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公安厅交管局将多措施严格督导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同时,通过“两微一端”、电视、广播、农村大喇叭、宣传栏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网上网下加强宣传警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不断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预防和减少因交通事故对驾乘人员造成的伤害。
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贵州交通广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