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黔东南一人非法持有枪支,获刑一年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14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从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韦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微信图片_20210914163109.png

2020年7月份,被告人韦某某到其亲戚家做客时,发现其亲戚家有一支火药枪,韦某某遂将该支火药枪拿回自己家中。2021年1月5日,韦某某持火药枪伙同其他人到从江县加榜乡尧贵村的坡上打野猪。4月1日,主动将持有的火药枪交从江县加勉派出所,并如实供述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主动上缴枪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现在农村仍有少数村民使用火药枪去狩猎的现象,给社会治安治理以及环境资源保护都带来严重威胁。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我国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任何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而持有、携带、隐藏枪支,无论枪支是购买、借捡,都属于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都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胡蓉)
来源:从江县人民法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11920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