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不思悔改!黔东南一男子酒后辱骂交警被行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0-29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8日,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片区四中队按照勤务安排,在三江乡溪口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查获各类违法行为20余起,有效净化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仍有不少群众无知无畏,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当日22时许,被处罚人周某洪因对执勤交警开具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不服,饮酒后打电话辱骂执勤交警,造成恶劣影响,被榕江警方行政拘留5日。

   原来,周某洪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三江乡溪口路段行驶时,因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并依法开具处罚决定书,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被处罚人周某洪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但不反思、悔改,反而心生怨恨,饮酒后打电话威胁辱骂执勤交警。在通话中,执勤交警告知其对违法行为如有异议,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并多次提醒其注意文明用语,但周某洪仍不听劝告,情绪激动,态度恶劣,多次威胁将驾车冲撞交警,鱼死网破。

​ 微信截图_20211029110439.png
  面对周某洪如此行径,大队立即联系三江派出所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周某洪(男,56岁,系榕江县三江乡人)对其酒后打电话威胁辱骂执勤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三江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
   榕江交警提示: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正当方式提出。执法,是为社会保驾护航。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市民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民警、辅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
对于挑战法律权威
无视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来源:榕江县交警大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凯里人论坛

    凯里人论坛

    板块简介:“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凯里人论坛”引领时尚凯里生活!欢迎您的关注凯里人论坛公众微信。
    我们的公众号:kailiren168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22752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