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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号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职名单 (2022年2月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焦 军同志任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邬荣军同志任黄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兴国同志任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廖金钵同志任黄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王 峰同志任黄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 辉同志任黄平县公安局局长; 潘兴华同志任黄平县民政局局长; 田维军同志任黄平县司法局局长; 龙文刚同志任黄平县财政局局长; 苏朝文同志任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球一同志任黄平县林业局局长; 潘 杰同志任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骆明贵同志任黄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龙章刚同志任黄平县水务局局长; 潘开举同志任黄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锷同志任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杨欣兰同志任黄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潘 轩同志任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先华同志任黄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 羽同志任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 松同志任黄平县统计局局长; 黄 山同志任黄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玉雯同志任黄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钰国同志任黄平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号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职名单 (2022年2月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洪豹同志任黄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 婧同志任黄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2年2月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佐妮同志任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杨海洋同志任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灵芝同志黄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元芳同志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兴萍同志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炎同志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忠武同志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 彤同志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小林同志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号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2年2月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潘忠武同志任黄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杨佐妮同志黄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唐红同志黄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号 关于成立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22年2月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黄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已任期届满,为便于开展工作,经黄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提名,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 进 副主任委员:龚学文 时宏金(苗族) 委 员:肖 峰(土家族) 杨 英(女,苗族) 王 琪 杨 松(苗族)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来源:黄平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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