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天柱县这2人因非法出售业主信息被判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23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是XX装修公司的,
听说您的房子最近要交房了,
准备装修吗?”

“您好,我们公司现在做活动,
价格优惠,有空过来了解一下……”

相信很多人都接到过类似的推销电话,这些骚扰电话令人不胜其烦。装修公司的人为何会有你的电话,知道你的信息,你心中是否很纳闷?

微信截图_20220323151411.png

近日,天柱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被告人杨某一、杨某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和6000元,没收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某一(天柱县某一装饰公司总经理)、杨某二(天柱县某二装饰公司销售员)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楼盘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楼盘业主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买卖:
1、2021年5月23日,被告人杨某一将“凯里某楼盘”业主的公民个人信息以800元的价格出售给吴某某。
2、2021年7月23日,被告人杨某二经王某(另案处理)居间介绍,将天柱县某楼盘业主信息600条以每条9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某一,出售的业主信息包括楼栋、层数、面积、房号、姓名、联系电话等,杨某二、王某违法所得共计5400元,其中杨某二获利4500元,王某获利900元。天柱县某楼盘业主王某某、谭某某、黄某某等人多次被电话滋扰。
3、2021年7月23日,被告人杨某一将两个楼盘业主的公民个人信息以200元的价格出售给吴某某。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一、杨某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情节严重,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典型意义】
公民个人信息因涉及公民人身、财产隐私,极易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非法交易等方式,被不法分子大量窃取、利用,催生下游关联犯罪,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本案的审理有力打击了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提供给他人的犯罪行为,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提高防范意识;同时,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天柱县法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11920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